2024年东平县2.5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湖镇片区3500亩新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4年东平县2.5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湖镇片区3500亩新建)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新湖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DP-GC-20240924-02;
项目名称:2024年东平县2.5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湖镇片区3500亩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东平县新湖镇;
建设规模:地力培肥3500亩,新打农用井(60m)23眼,配套农用井28眼,水电智能设备2套;疏浚沟集(花砖护坡)3280m;新建农用桥1座,涵37座;埋设φ125mm0.6MpaPE管道18231m,出水口608个,间阀井3座,泄水口1座; 喷灌(行架式喷灌、固定式喷灌)488亩; 项目标志牌1座;新建3m宽生产路1698m,新建4m宽机耕路770m,维修道路沥青铺面1260m;新建变压器(200kva)4台,架设高压线(每米含3根JKLGYJ-10/95)1650m,地埋低压线(vlv22-3*50+1*25)10903m,表前线(vlv22-3*50+1*25) 765m。
工期要求:一标段接甲方通知后10日历天内到货,二、三、四标段:60天。
质量目标: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2024年东平县2.5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湖镇片区3500亩新建)有机肥采购;
二标段:2024年东平县2.5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湖镇片区3500亩新建)灌溉设施采购及安装;
三标段:2024年东平县2.5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湖镇片区3500亩新建)农田输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四标段:2024年东平县2.5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湖镇片区3500亩新建)田间路、沟渠等施工。
注:投标人均可投报上述一个或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按照从标段一到标段四的顺序确定中标人)
招标控制价:987万元,其中一标段预算105万元;二标段预算389.670872万元;三标段预算99.640222万元;四标段预算392.688906万元。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3.1.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且在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3.1.2具有有效的肥料登记证(免登记的除外),所投产品必须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3.1.3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1.4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二、三标段:
3.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上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2.2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2.3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2.4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5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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