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邀请
受明溪县夏坊乡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明溪县夏坊乡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1、项目编号:闽仟羽三明招2024-07号
2、询价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识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明财购[2021]9号《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询价通知书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
须随身携带材料 |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
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5、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5.1询价通知书获取(报名)期限: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0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5.2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至指定的获取地点获取询价通知书,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5.3获取地点: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309号)。
5.4询价通知书售价:300元。电子询价通知书与纸质询价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15:00:0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纸质响应文件送达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7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7、询价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31日15:00:00。地点: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269号市民服务中心八楼。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明溪县夏坊乡人民政府
地址:明溪县夏坊乡
邮编:365200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8060131722
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309号
邮编:365299
联系人:小原
联系电话:13328912787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914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914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75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明溪县夏坊乡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 | 1 | 391400.00 | 批 | 农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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