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单位:金沙县农业农村局。
2、项目编号:JSXNMJ20220014号。
3、项目名称: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有机肥项目。
4、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采购有机肥27吨,一、质量标准:符合国家(NY/T525—2021)标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总养分(N P2O5 K2O)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水分的质量分数≦30%,PH值5.5—8.5,钙(Ca)、镁(Mg)、锌(Zn)、铁(fe)等≥3%,有效活菌数2亿/g二、负责本项目有机肥的供应、装卸(搬运)、运输(运输到金沙县项目实施所在村或社区)、含税率、技术指导服务、报账资料收集等与本项目相关全部内容。
三、成交供应商提交肥料产品时,提供该批次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及有机农业生产资料评估证明。
5、项目预算金额:4万元。
6、供应商资格条件: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具有本项目物资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效的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7、供应商参加会议时须提供的材料:(1)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具有本项目物资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间段,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法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加盖企业印章),不是企业法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企业印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每日8:30至18:00时间。
9、报名地址:金沙县农业农村局。
10、采购会议时间:2022年11月 24日 15时30分。
12、采购会议地点:金沙县农业农村局会议室。
13、联系人:朱永,联系电话:0857-7228361,手机:15085789533
14、监督举报电话:0857-7225695(金沙县招标办)
0857-72273861(金沙县农业农村局监察室)
0857-7222919(金沙县财政局)
15、本公告同时在金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金沙县农业农村局公开栏发布。
金沙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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