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交通运输部长江通信管理局多媒体集群对讲平台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BXT-2025-10463),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长江通信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具备标的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项目内容:为交通运输部长江通信管理局提供多媒体集群对讲平台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平台可实现长江沿线6省2市人员实时音视频通信、全网录音录像服务、通信过程实时记录。平台及配套设备通信集成内容如下:
序号 | 设备类型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系统软件 | 多媒体(Poc)对讲系统 | 1 | 套 |
2 | 调度系统 | 1 | 套 | |
3 | 多媒体录播系统 | 1 | 套 | |
4 | 系统硬件 | 服务器 | 3 | 台 |
5 | 交换机 | 1 | 台 | |
6 | 防火墙 | 1 | 台 |
2、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通信集成服务(含配套软硬件)及后续运维服务等内容。具体详细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工期:7天完成本项目软硬件系统集成;
服务期限:自本项目软硬件系统集成建设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82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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