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兴山县古夫镇龙池村高标准农田项目(改造提升)有机肥采购已由宜农函[2024]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金盛天鼎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山县古夫镇龙池村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采购一批有机肥,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590350.00元。
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土壤改良1.57万亩,每亩施用有机肥106.63kg,共施肥1674吨。
5、供货期:60日历天内按照业主的要求将有机肥送到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所响应的有机肥料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或《肥料正式登记证》(产品通用名为有机肥料)(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3.6信誉要求:①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不提供或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01月07日0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