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50881]JYJS[XJ]2024002
项目名称: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75,300.00元
采购包1(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875,3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75,300.00元
询价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0708010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 1,094.13(吨)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875,300.00 | 农、林、牧、渔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中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 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货物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
文章推荐:
2024年昌都市丁青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