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2023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增施有机肥)施工及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S20240115NTGC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蛟河市2023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施有机肥)施工及监理服务项目已由吉林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启动蛟河市2023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施有机肥)招标活动的申请函(蛟农函{2024}3号)》(吉市农函{2024}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蛟河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 | 项目编号 | 招标内容 | 建设地点 | 招标控制价 (万元) |
吉林省蛟河市2023年河南街道1.0万亩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增施有机肥1标段) | JLS20240115NTGC01001 | 增施有机肥10000亩 | 河南街道 | 174.00 |
吉林省蛟河市2023年前进乡1.6万亩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增施有机肥2标段) | JLS20240115NTGC01002 | 增施有机肥16000亩 | 前进乡 | 278.40 |
吉林省蛟河市2023年松江镇0.8万亩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增施有机肥3标段) | JLS20240115NTGC01003 | 增施有机肥8000亩 | 松江镇 | 139.20 |
吉林省蛟河市2023年乌林乡1.0万亩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增施有机肥4标段) | JLS20240115NTGC01004 | 增施有机肥10000亩 | 乌林乡 | 174.00 |
蛟河市2023年漂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施有机肥5标段) | JLS20240115NTGC01005 | 增施有机肥19200亩 | 漂河镇 | 445.44 |
2023年吉林省蛟河市新农街道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施有机肥6标段) | JLS20240115NTGC01006 | 增施有机肥5000亩 | 新农街道 | 116.00 |
蛟河市2023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施有机肥监理服务7标段) | JLS20240115NTGC01007 | 1-6标段增施有机肥6.82万亩监理服务,每个标段最少配备1名监理 | 河南街道、前进乡、松江镇、乌林乡、漂河镇、新农街道 | 26.54 |
2.2、招标范围:1-6标段:有机肥采购及播撒;
监理:1-6标段施有机肥阶段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
2.3、计划工期:2024年02月23日-2024年04月30日,共计67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1-6标段:有机肥料技术指标及限量指标要求按新标准NY/T525-2021执行;
监理标段: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1-6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生产商(不接受经销商和代理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肥料登记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和播撒能力;
7标段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监理标段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其他各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3、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金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此三个查询项页面截图证明,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开标前20日内;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提供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收集参与吉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关单位信息的通告》的证明材料(企业报送信息邮箱截图)。
3.9、依据吉农建发[2020]19号第38条中的要求:禁止经核实存在虚假信息的投标单位或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的提供虚假信息的有关单位在2年内参与本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活动。
3.10、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1-6标段投标人可多标段投标,但只能按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7日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24日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CA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首页,下载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身份,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潜在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2月06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可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蛟河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蛟河市蛟河大街19-6号
联系人:高广明
电 话:0432-6707098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诺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望云北街51号
联系人:陈琳
电 话:0432-68076289
监督部门: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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